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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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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为在QQ群里发起的捐款一事搞得有点不太愉快,因这两天我有点事,没有发表多少看法,在此想多说两句,捐款是个人自愿行为,特别是为族人捐款,既体现了亲情,也是一种善举,但我们要理解清楚捐款和借款的区别,还要搞清捐款的真正意思。
      一、借款也是一种帮助人的方法,受借人因各种原因,经济一时困难,通过借款,解决燃眉之急,等到经济好转之后还款,这是建立在亲情、朋友等关系基础上的行为,但有很多人借款是不写借条的,一是关系亲密不好意思,二可能是金额不多觉得没必要,关系亲密的、金额不多的可以不写借条,但如果金额多的,最好还是写借条,写清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这会为以后出现纠纷时提供法律依据。
      二、捐款是一种个人自愿行为,而且是一种不要回报的善举,此事发生在亲朋好友和家族中,更能体现出一种亲情,也是一个凝聚力的体现,当然这也要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量力而为,在捐款人需要帮助时,受捐款人应该积极回报当初捐款给自己的人,但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多点或都少点都是一个没有忘记接受过捐款的表示,但不一定非要捐款给没有捐款给过自己的人,有能力的、愿意的除外。
      三、捐款原则上说是一种没有借条、没有利息(随着物价上涨,也会上涨)的借款,当捐款人有困难时,受捐款人是要还的,这也是有人说的“亲情银行、感情银行”,而能通过受捐加入到“亲情银行”那更是值得高兴和值得提倡的事。
      四、族人间的捐款最好是在互相了解和熟悉的之间进行,特别是对家族事业作出过贡献和奉献的,有困难时应该是受捐款的首先人选,关心和积极参与家族事业的也应该是入选之列,帮助困难子女入学也应该受到重视。如果接受过捐款后,失去和族人的联系,不关心家族的事情,是不是有点欺骗族人感情的样子?
      五、现在各地相继成立了仲研会分会,有分会的地方首先要上报分会,由分会出面处理,分会内解决不了的再由分会申请总会召集别的分会帮助解决,没有分会的也应该请附近的分会去人核实情况,申请人应该写清情况,分会或总会以此备案,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上当受骗。
      六、遇到困难要用政府、社会的力量,家族的力量还是有限的,而且需要帮助的人确实很多。我老家一百多户人家,每年都会有几件突发事件发生,靠族人、网上捐款肯定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大问题的。总会的企业家联谊会正在起步,基金会才是一个设想,如果成立起基金会,资金又比较多,那才能解决大多数需要帮助的困难族人,这是要有很多有爱心、有实力的族人参与的。
      七、捐助别人是一件善举,是功德事。如果把这件事当成汉书一样天天讲,未免有居功自傲、炫耀和炒作自己的嫌疑,更会给受捐者带来心理负担,老觉得欠别人的。
      八、发动捐款者切勿有“试探”心理——那是玩弄和欺骗族人,更是对受捐者及其亲属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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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仁爷的观点和看法、建议非常好,全力支持{: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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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崇密(梁山) 发表于 2014-9-15 23:10
仁爷的观点和看法、建议非常好,全力支持

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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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靠自愿,捐是人情,不捐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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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自然人具有组织和发起募捐的主体资格,因此,民间私募在法律上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目前的法规中并没有具体条款对个人募捐有禁止性的规定。  
      但是根据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捐献。
      临时性自发募捐引起的各种诈骗、非法赢利 的犯罪曾经在一些地区出现过,原因就在于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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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是自愿之事,捐与不捐都无可厚非。个人认为:对于确实不能渡过难关者(包括异姓人群)给予响应的捐助,是善举。捐款应该用于那些突发事件和家庭不能承担,但又危及生命的事件。对于普遍性事件就求大家捐助,个人认为过于勉强。
      对于近亲的族人如有难事,一般都会表达心愿,意思一下。但对于远支来说,没有任何表示,这也是正理。
      对于在族人群里发起捐助应该慎之又慎,首先要考虑他(她)为家族做出了什么?付出了多少?否则,要求的捐助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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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捐款可以,但是首先得让我知道他这辈子干了什么?有哪些值得族人称颂的事?就算是个一辈子老实巴交,虽没干好事,但也没干坏事的老百姓都行。如果说是个欺男霸女,坑东家,骗西家,作风恶劣,道德败坏的老流氓,我还巴望他早死了,我凭什么还要捐款给他?
  
  尤其是发起捐款的人,自己本身就是骗子一伙的,天天为骗子摇旗呐喊,专门攻击对家族做贡献的族人的人,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他?凭什么给他面子?难不成他昨天骂完了我,今天为了骗我钱说几句好话,我就信了?把别人智商看的也太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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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希望能早日落实这一方面的空白、杜绝族人宗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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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仲伟利 发表于 2014-9-17 07:22
让我捐款可以,但是首先得让我知道他这辈子干了什么?有哪些值得族人称颂的事?就算是个一辈子老实巴交,虽 ...

正义大侠、无所畏惧之士。正如这么一句话:路见不平一声吼{: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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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仁爷的这一条看能否早日实现:

五、现在各地相继成立了仲研会分会,有分会的地方首先要上报分会,由分会出面处理,分会内解决不了的再由分会申请总会召集别的分会帮助解决,没有分会的也应该请附近的分会去人核实情况,申请人应该写清情况,分会或总会以此备案,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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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有仲研会和各地二十多个分会,由分会核实和发起的活动可信度肯定高的,我还想建议以后族人确实有需要帮助的,可以通过总会和分会核实、组织,以借款的形式来操作,申请通过后(写清住址、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等),写好借条,由总会或分会保存,可以不计息、不定还款日期,这也是对需要的人一种帮助。如果借款人不要还,那就还给分会或总会,作为帮贫扶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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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综观上帖,大家说得都有道理,关键是“钱”从什么地方来?“钱”虽不是万能的,但离开钱是一万个不能的。
      以前也听了不少宗亲提出成立“基金会”一事,我个人认为是好事、是善事,但话又得说回头,钱呢???
      咱先不谈“基金会”如何运作,就谈“基金会”启动资金,总不能去银行开个5元的一个空头信用卡来作为启动资金吧。
      至于捐赠的事,我认为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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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成立基金会.免得族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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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成立基金会的事宜能具体落实到位{: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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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4 2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本来就是自愿,本人很赞成作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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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4 2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成立专门基金会,大家平时就可以去积累,等到用的时候不至于太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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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8 1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纯属自愿,不捐是本分,捐是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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