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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仲彬先生《论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的论文,是一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好文章。他运用唯物辩论法,不仅阐述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关系要把握的要点,又提出了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的倾向,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通篇贯穿着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指导实践的目的。 人只要生活在社会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都会遇到这个问题。现将这篇论文印发给全体会员,请认真学习,领悟真理,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展现才能,更好的为仲子文化建设服务。
论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兼论委员与书记的关系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仲彬 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光辉著作中指出:一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依我个人理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从一定层面上讲也就是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理论上说,理想的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是:个人服从组织,在组织的领导或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组织关心个人,把个人当作组织的细胞(元素)对待。实践上说,个人的行为尤其是工作要对组织负责,并时刻准备着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个人与组织(集体)之间怎样配合较好?我认为,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个人依靠组织实现自我价值 个人离不开组织,离开组织的个人,难能实现自我价值,即使说自己没有直接的组织约束或者帮助,但你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中,这个社会氛围就相当于组织在督促你,孤独的人是难以生存的。说“组织是个人的靠山”并不过分,说“组织是个人奋斗的指路明灯”并不夸张。在组织的机体里和怀抱中,享受着组织的阳光雨露,容易实现你的自我人生价值;离开组织的沐浴,你就成“孤雁”,所做的事会因没有组织来认可,兑现不了相应的社会价值。然而,没有社会价值也就难能真正意义上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二,愉快接受组织检查监督实现个人自由 纪律和自由是对矛盾,彼此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离开纪律的自由是放纵,离开自由的纪律是牢笼。在纪律范围内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愉快地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你做得正自然就自由,身正不怕影邪;你身不正,你自然就不自在,也难以谈得上自由,说白了就压根不自由。委员与书记的关系,尽管在组织内部是平等的关系,彼此互相监督,但书记是一个班子的班长,既要带领委员一道工作,又要从领导层面监督委员落实组织分工的完成任务情况,委员不能逃避书记的监督,更不能拿组织(党内)会上的“平等”用在会下,将自己委员的身份与书记身份等同,甚至不听书记的,不服从书记的领导。主官与副职(口语上会说成一把手与副手)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上下级的关系,副职在主官(正职)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副职是主官(正职)的助手,副职从主官(正职)那里领受任务,要向主官(正职)负责。副职不能喧宾夺主,在多次向主官(正职)反映情况或者提建议,得不到主官(正职)的认可的时候,副职就不能继续固执起见,就要反省一下你所反映的情况或者提的建议究竟是否合理。如果不尽合理,久而久之老向上反映,会影响与主官(正职)的关系,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调过来说,主官(正职)表态过的意见,而且实践检验也是对的,副职就要智慧的接受,即使不对副职的胃口也轻易不能否定主官(正职)的意见。如果你老是顶着,轻者不利于团结,重则搞散彼此所在的集体,后果是不会好的。 第三,以科学的价值尺度定位自己在组织(集体)中的坐标 个人在组织内(或者说在集体内)要摆正自己位置,正确的做法是:用科学的价值尺度定位自己在组织(集体)中的坐标,既不能随意改位,更不能认不清自己而去越位。尤其是家族中,无论你是长辈、领导干部,还是什么嫡传,都不应以“摆长”、“摆级别”、“摆嫡”来吓唬人,人格上人人平等,在一个集体组织里合作共事,都应该互相尊重,平等相处。
纵观几千年历史,大部分在历史上出丑的人,摆不正自己位置的人占多数。太平天国将领杨秀清,嫉妒天王洪秀全权大妃子多,逼洪秀全封他万岁,结果非但没有得逞,反遭天京朝野上下众臣耻笑,丑态百出,最后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文化大革命”中的江青,“自比则天武后,一枕梦黄粱”。我认为,在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时,既要个人服从组织、服从集体(而不是倒过来),更要把自己作为组织或集体中的一滴水、一颗螺丝钉,你这滴水只有放到组织或集体的大海中才不会干枯,你这颗螺丝钉只有拧到组织或集体的机器上才不会生锈。 在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时要避免几种倾向发生: 第一,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当然,如果丢掉前一句的“时势造英雄”,只谈“英雄造时势”,则是唯心史观。千百年来,宣扬“英雄造时势”的唯心史观,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大有人在。为什么会单独宣扬“英雄造时势”?原因很多,但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是未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寻找借口。其实,个人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似乎他个人就可以狐假虎威,指手画脚,扰乱组织(集体)阵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到头来,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被组织(集体)所唾弃,被群众所厌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中国的蠢人。然而,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是有办法的,就是制度管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组织有组织纪律,深谙做人道理的人,都会把自己置于组织(集体)之下,不会随心所欲去乱说乱做,信口开河,而是在组织(集体)内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第二,避免组织(或者领导)过分迁就某种不正当的行为 有些人喜欢在鸡蛋里挑骨头,甚至放肆,导致这样现象发生,组织上(领导)是有责任的,因为过分迁就这些人的不正当行为,其不正当行为一次得逞,尝到甜头,就经常钻组织的空子,久而久之形成惯性,量变引起质变,与组织(领导)对着干。要避免这种现象出现,就必须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对待坏人坏事方面,毫不心慈手软。中国寓言中的“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令人省思,今人切忌不能学习故事中的农夫和东郭先生。要赏惩分明,该赏的没赏,该惩的没惩,既挫伤了好人的积极性,又纵容了差劲人的行为。因此说,要想组织(集体)生机盎然,应用制度、规章管人、育人、约束人,既不迁就不正当行为,又不随便打棒子、扣帽子,让好人好事有人夸,坏人坏事有人抓;让善有善报,搞不正之风的人没有市场。 第三,避免把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弄得很僵 和谐的氛围人人受益,不良的氛围人人受害。“一粒鼠屎坏了一锅粥”的寓意在于:用错一个人,毁坏一个集体。世俗习语道:娶错一房妻,误了三代子。当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是信得过的人,群众威信高、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在适当的时机应发挥他的聪明才智,让他有用武之地。然而,是黄金迟早会发亮的,是锣鼓放到哪里都会敲响的,是狐狸藏不住尾巴的,人要有自知之明,才能活得潇洒自如。“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弄得很僵,鸡蛋碰石头,吃亏的终究还是自己。当然,组织上也要多关心每个个体,尽量不让一个人掉队,真正体现出组织上的关心、集体氛围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真爱。总之,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说到底是大家的事,在集体这个大家庭中,人人都付出一点爱,整个大家庭就会是充满美好的人间。军队中处理军人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有句话值得提倡:“什么也不说,祖国知道我”。要调节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还有一句话值得我们仲氏大家庭成员当作座右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第四,避免鼠目寸光 眼界狭隘是做不了大事的。就拿我们仲研会来说,这个组织里的领导成员,不拿一分钱工资,风风雨雨17年,反而自己费神、费力、费时、费钱,没有奉献精神、没有对仲家事业的高度负责和甘于吃苦的精神,能坚持下来吗?!说大一点的话,华风仲子历史研究会所做的工作,惊天地,泣鬼神,是划时代的伟大壮举。试想:要是当初办仲研会的人鼠目寸光,能拥有今天的15个分会吗?!我们华风仲子历史研究会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为我们仲氏族人留下了传家宝,也为我国文化和世界文化宝库增添了新的一页,仲氏家谱所形成的谱系、姓源文化已成为中国特色文化的代表。作为仲氏族人中的一员,我大声疾呼:我们所有仲氏族人共同携起手来,为我们仲家事业努力奋斗,再创佳绩!如果有谁做出不利于仲家事业的事,不仅是对不起先贤子路老祖,很可能你一不小心给子路老祖抹黑了,打击许许多多现在的仲氏族人为我们仲家事业而工作的积极性,甚至放大地说,你阻碍了我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不能因争个人名誉地位而毁坏了17年所有仲家事业的积淀,要顾全大局,否则,有的人一意孤行将会被仲氏大家庭所唾弃。我个人的愿望:继续看到我们仲家事业兴旺发达,人才辈出,让仲子文化走向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