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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家喜讯
仲子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南京分会会长、南京政治学院博士生导师仲彬教授和李汉玉先生合作的八十集《仲子路》电视连续剧剧本,已经和投拍商签订了合同,准备明年春天开拍。可以接受族人或仲氏企业参股投资和赞助,凡赞助单位将在剧幕上有显示,投资者和企业将在以后参与分红。有此意向者请与剧组(或与仲彬教授)联系。仲彬教授电话:130575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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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喜讯,08年就已经有人想这办法骗钱了。可惜没有上当的,看来李先生还是不甘寂寞啊!观其貌相,天庭饱满,说明脑子好用。嘴唇丰厚而嘴阔正说明专吃四方饭的。只是眼睛出卖了他,小而谨慎,狡黠,飘忽不定。恰恰说明他不是干大事的!
看着家谱不修,仲研会怎么干起这种不务正业的事,如果不赚钱呢,还分红吗。谁会愿意看呢。我怀疑仲跻和会长脑子进......,要不就是想钱想的发疯了吧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2 07:58
看着家谱不修,仲研会怎么干起这种不务正业的事,如果不赚钱呢,还分红吗。谁会愿意看呢。我怀疑仲跻和会长 ...

需要和你说明的是:第一、拍电视剧是个人行为,当然得到了总会的认可,但总会不参与此事具体操作等;第二、能将始祖子路的光辉形象搬上荧屏,让全国人了解子路的生平,应该是仲姓子孙值得高兴的事;第三、到目前为止,关于始祖子路及仲氏历史方面的书籍还很少,更是没有相关电视剧方面的,我们应该重视和支持这方面的行为;第四、拉赞助和投资这是商业行为,你不赞助、不投资可以,但没有权利反对别人的赞助和投资行为,而且合同已经签好,并不是非要拉赞助和找投资,当然有这方面的力量更强大些,其主要目的也是让族人早点知道这方面的消息。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2 07:58
看着家谱不修,仲研会怎么干起这种不务正业的事,如果不赚钱呢,还分红吗。谁会愿意看呢。我怀疑仲跻和会长脑子进......,要不就是想钱想的发疯了吧

      仲研会的宗旨不会改变,本届理事会目前急需做的还是续谱、修志两大工程。希望各位族人积极参与。

      今年三月份仲研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长办公会在江苏海安召开,期间,李汉玉先生从某位副理事长那里得知后,专程去海安,也是为了自己撰写的《子路评传》和拍电视剧之事。当时,跻和理事长、肇峰和崇义两位荣誉理事长没有表态,因此,关于拍电视剧之事,也没有提到办公会讨论。所以说,这不是仲研会的事,完全是个人行为。

      当时只是跻和理事长认为李汉玉先生作为一名客姓人士,编写了关于仲子的书籍,就购买了200套《子路评传》,并分给了与会的人员。

      如果别人依据历史事实,客观的反映老祖的形象、品德和事迹,拍成电视剧,应该也是好事一桩。

本帖最后由 仲兴华 于 2014-11-12 11:02 编辑
仲兆仁(淮阴) 发表于 2014-11-12 08:56
需要和你说明的是:第一、拍电视剧是个人行为,当然得到了总会的认可,但总会不参与此事具体操作等;第二 ...

补充一条,现在各地都在忙忙活活修家谱,“正业”没耽误啊!再则说了,搞这个电视剧怎么就不务正业了?电视剧本就应该是传播仲子文化的最佳方式之一啊!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2 07:58
看着家谱不修,仲研会怎么干起这种不务正业的事,如果不赚钱呢,还分红吗。谁会愿意看呢。我怀疑仲跻和会长 ...

你怎么什么事都反对,什么意思嘛?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2 07:58
看着家谱不修,仲研会怎么干起这种不务正业的事,如果不赚钱呢,还分红吗。谁会愿意看呢。我怀疑仲跻和会长脑子进......,要不就是想钱想的发疯了吧

      跻明爷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这件事也不是坏事,倘若成功,对宣传仲子也是大有裨益。至少你可以捧个人场嘛
仲磊 发表于 2014-11-12 11:26
跻明爷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这件事也不是坏事,倘若成功,对宣传仲子也是大有裨益。至少你可以捧个人场嘛

告诉你,我还真搜查了一下,电视剧毛泽东49集,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48集,电视剧孔子36集,我不信我们祖宗比他们三人都伟大,能拍个80集!我还是那句话,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除非瞎编乱造,那就改成戏说仲子这个名字吧。你爱听就听不听拉倒,我操这闲心做什么
仲兴华 发表于 2014-11-12 11:03
你怎么什么事都反对,什么意思嘛?

俺叔,我可不是什么事都反对的人,你就当我抬杠吧
现在这80集只是文字剧本,真正到拍摄中,还会重新审编的,所以说准确是多少集还没有最终确定。
本帖最后由 仲梦一(盱眙) 于 2014-11-12 16:54 编辑

宗旨和出发点是好的,作为一个客家能帮俺老仲家写电视剧,说心里话,真是太感谢了。

不过80集的确有点太长了,在拍摄和制作的过程中,成本都太大。如果能压缩到十几集,或者不超十集,可能成本要少一点。

再者,前期拍摄和制作完毕,后期怎么运行?是在央视投播还是在地方台投播?

试想,80集,每个播时段两集,共40个播时段,占频率是多少?收视率又是多少?你不算这个帐,人家电视台要算这个帐的,他们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
希望此电视剧能登上荧屏这个大舞台,希望能拍出让家喻户晓的效果。期待中
个人认为,先祖的每个故事(如仲子庙墙上的壁画)拍一集应该就够了,最多20集
我开始说仲跻和会长脑子进水,是我误解了,向你道欠。原来这不是仲研会搞的。
我个人意见可以把仲亚柯请出去了
有意见可以提吗。别目无尊长在哪叫叫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4 14:03
我开始说仲跻和会长脑子进水,是我误解了,向你道欠。原来这不是仲研会搞的。

长辈,您说话太直接,容易伤人啊。
仲唐雷 发表于 2014-11-14 14:19
我个人意见可以把仲亚柯请出去了

亚柯直言不讳,具有老祖风范
跻明爷:"亚柯直言不讳,具有老祖风范"。大错至极。"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是对先祖之大不敬。先祖是孔子创立儒家学派最得力的助手,是孔子"仁政德治"的唯一优秀践行者。子曰:"自吾得由,恶言不入于耳。""自吾得由,恶言不至于门,是非御侮乎!"以此可见,孔子如没有仲子的帮助与保护,那将一事无成,何谈儒家学说?吾祖以政事著称于世,并善于治理军赋,对后世颇有影响。吾祖之孝,于二十四孝中名列第四。之忠,于结缨。之勇,尽人皆知被誉为"勇冠学堂第一人"。之文,《淮南子、精神训》载:颜回、子路、子夏、冉伯牛,孔子之通学也。吾祖闻过则喜,闻善则行。见危必拯,见义心为。言无宿诺,一诺无盟。善政为民,能做到恭敬以信,民尽力。忠信以宽,民不偷。明察以断,民不忧。自吾祖两千多年来,多少帝王将相,做到者甚微。“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是仲氏子孙说的话么???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5 22:03
跻明爷:"亚柯直言不讳,具有老祖风范"。大错至极。"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是对先祖之大不敬。 ...


再伟大能写80集?毛主席比他伟大千万倍吧,还不49集?你把老祖宗写的满身都是金,就是大敬?添油加醋夸他就是大敬?写个100集200集就是大敬?老祖宗一点缺点都没有么?再说你有意见可以跟我单挑,不要针对跻明 爷,他是难得说实话人,不象拍马屁那样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6 07:02
再伟大能写80集?毛主席比他伟大千万倍吧,还不49集?你把老祖宗写的满身都是金,就是大敬?添油加醋夸 ...

写80集是作者的事,搬上荧屏能有多少集是编剧的事,总之宣传始祖是件好事情,不必为这事争得面红耳赤的,还真要学学始祖子路“闻过则喜”的品格呢。
“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这话对吗?难道不是对先祖之大不敬吗?人家李汉玉老师为宣传仲子写了电视剧本,应是好事。何况还有南京解放军政治学院的博士生导师仲彬叔在把关,相信错不了。至于拍多少集合适,仍在斟灼中。事前无须评判,更不必要指责。什么对你有意见可以单挑,越说越离谱了……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6 12:13
“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这话对吗?难道不是对先祖之大不敬吗?人家李汉玉老师为宣传仲子写了 ...

我说这句话,就是对先祖大不敬吗,不要给我上纲上线。那如果我说老祖先的事非常多,可以拍个一万集,就是对先祖的大敬吗,另外你说的事和肇仁爷有出入,电视剧到底是一个人写的还是两个人合作写的。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6 16:41
我说这句话,就是对先祖大不敬吗,不要给我上纲上线。那如果我说老祖先的事非常多,可以拍个一万集,就是 ...

应该没有多大的出入吧,我说的是两人合作,原著李汉玉,仲彬教授参与修改及后期的运作。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6 12:13
“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这话对吗?难道不是对先祖之大不敬吗?人家李汉玉老师为宣传仲子写了 ...

仲超爷们!如果想出名,想发财,完全可以想别的路子。如果真有人想给你个名啥的,最好慎重。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6 12:13
“仲子路的事就那些,真没啥可写的。”这话对吗?难道不是对先祖之大不敬吗?人家李汉玉老师为宣传仲子写了 ...

本不想多说,但是我也是醉了!名利面前把握住分寸才是真爷们。
电影、电视都是娱乐的载体。现在荧幕上拍了那么多连续剧、电影,那个不是为了谋利?就连新闻联播都是党宣传的载体。话说拍电视剧是商业行为,是为谋利,那是实话。要谁说现在拍个电视、电影是为了弘扬什么!继承什么!可能就没有什么市场可言了,要知道,国家投资拍的那些雷锋、焦裕禄等等有市场吗?要是将毛泽东、邓小平那些人的生平如实拍摄,不经任何美化和修饰,我想也会乏味至极,谁还看呢?子路生平很多英勇事迹,可以作为故事予以流传,但故事必须真实生动,还需进行必要的修饰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子路上荧屏,确实是喜事,也是我们缅怀先祖的很好的方法,是可喜可贺的事。
追求名利人人皆之,只怕日后法律纷争云起,现在谈合作談红利一帆风顺,只怕一旦大事告成只谈著作权之云了。我还是劝劝参与者,多咨询法律界人士,看他们是怎么说的,我是不忍心看到今天风风火火,辛辛苦苦,明天法庭相见的结局。我这不是泼泠水,而是未雨绸缪啊!
恕我冒昧,仲亚珂是真的有老祖风范!不要因为他的直言不讳、仗义执言而打击他。要不然就真的没有敢说实话的了!
仲伟利 发表于 2014-11-17 07:49
恕我冒昧,仲亚珂是真的有老祖风范!不要因为他的直言不讳、仗义执言而打击他。要不然就真的没有敢说实话的 ...

俺叔,我也是说实话而已,我文凭不大,至于听不听是别人的事,我不说又不痛快。
仲伟利 发表于 2014-11-17 08:20
再啰嗦几句:仲子路是我们大家的祖宗,不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要宣扬老祖,弘扬老祖美德,也应该问问大 ...


俺叔,你说怎么军官不能参加仲研会?怎么违规
这件事本不想多说什么,看这么多人,索性就多说几句:
1、要尊重作者的劳动。先不说剧本水平如何,李汉玉先生一介布衣,能有此毅力,这本身就值得我等敬佩!这几年,我想李先生一定是吃了不少苦,作为每一个正常人,对他的劳动与付出,都应予以尊重。
2、要善待作者的情怀。仲子是我等祖先,颂扬老祖、传播仲子文化,是我等责任。我等做不了、做不到,却在这里对作者的情怀冷嘲热讽,让作者情何以堪?让世人何以看我们?
3、要以正确心态争论。不要什么事都和名利挂上钩,李先生写这个剧本、仲彬教授帮忙改剧本,初衷肯定都不是为了名利。建议大家也都把自己的心态阳光阳光再阳光,用正确的语言在正确的场合表达自己的意见,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4、要加强学习与研究。电视剧或者说任何的文学作品,都有其文学特征、艺术特征,允许一定的艺术夸张、浓缩在里面。电视剧不是纪录片,具有演义的特性,就像《隋唐演义》《三国演义》等。既然不是纪录片,大家也就没必要再在多少集上争论啦。
最后强调一点,千万不能做无谓的争论,甚至为争论而争论,那样的话,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能干亲痛仇快、让邻居笑话的事。
望大家三思!!
原来当兵必须听上级指挥 不能违反规定
再说一句,我不是反对搞电视剧!我只是提意见,不行吗?难道我没有资格向教授提建议吗?教授就一定是研究仲子路研究家谱专家权威吗,说不定你根本比不上这个网的肇仁,跻明,伟利等等等等,也不如乡下老人。专家就不能被我质义和提问了吗。我提个合理建议,你们就来一套一套的,好像侵略你的益利一样,人家教授授权你反播我了吗,。好啦,从现在开始我宣布,拍电视好,一百集更好,我拥户!我们一齐努力,每家捐十块,把他拍下来,放中央电视台一套8点,八套也放,各省也放,各市也放。万岁万岁万万岁。
本帖最后由 仲兴华 于 2014-11-17 14:02 编辑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7 13:28
再说一句,我不是反对搞电视剧!我只是提意见,不行吗?难道我没有资格向教授提建议吗?教授就一定是研究仲 ...

我不知道你上面的话是不是对我说的,如果是的话,我就再说几句;如果不是,就当没说:
1、没有人剥夺你提建议的权力,也没有人授权我反驳你。既然你是给别人提建议,别人给你提一个关于你建议的建议就不行了?要看清事、看清人,这是家族论坛,都是正能量,最好别乱咬一气。
2、谁也没说教授就一定比乡下老人水平高,正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就像我是本科毕业,在研究仲子文化上就比李汉玉先生差很多,比很多族人也差很多。但是尽管如此,我支持他们干正事----光大仲子文化。
3、至于电视剧拍多少集,他只要言之有物、大家爱看,我们作为仲子后人,为什么不乐观其成呢?
4、关于是否像你说的一家捐十块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听说任何人有此倡议。就算是,也要捐款志愿啊?如果这是你的倡议,我第一个支持,怎么样?
5、你说到利益问题。我倒是想得到名利啊!问题是我既根本不认识李汉玉先生,仲彬教授也只是在上次仲浅会议上讲课时见过一面,对他们的作品也提不出个一二三来,就是我想跟着他们出点力、谋点利益,也不具备条件啊!如果你能帮忙,将不胜感谢,也给你分点红,如何?
我再说一句,我跟你们比,文化不行表达水平更不行,才让抓住巴柄不放,感谢伟利叔对我的劝说还有理解,我祝这个电视剧园满成功,建议去找有钱的人赞助,让仲研会赞助
仲亚柯 发表于 2014-11-17 13:57
我再说一句,我跟你们比,文化不行表达水平更不行,才让抓住巴柄不放,感谢伟利叔对我的劝说还有理解,我祝 ...

亚柯,不是我们不理解你,表达观点的方式方法很重要。这是家族论坛,正能量非常重要。望你三思。
大力支持,这件事非常棒!!
仲兴华 发表于 2014-11-17 14:04
亚柯,不是我们不理解你,表达观点的方式方法很重要。这是家族论坛,正能量非常重要。望你三思。

俺叔,我上面说过我水平和文凭都不行,到致意思被你们理解偏,我当然希望大家都有正能量,可是没有原则的叫好那也不是正能量,那就叫和稀泥,叫纵容,我就是把我心理话说出来,因为我把大家当成自己的兄弟爷们,要不然我才不会说的
仲兴华 发表于 2014-11-17 12:00
这件事本不想多说什么,看这么多人,索性就多说几句:
1、要尊重作者的劳动。先不说剧本水平如何,李汉玉 ...

赞同此观点。
       关于拍电视剧一事,完全是个人行为,与任何组织都是没有关联的。
      
       其实我们也是淡操心的,善意解读此事,总不能得到别人正面去理解。
      
       管别人怎么拍呀,他们有多大能力就拍多少集呗。
      
       能在央视一、八两套播放也是人家本事,不能在央视就在县级电视台播放也是人家本事,或者刻成光盘再到处卖给族人看也是人家本事,反正现在电脑都能看牒片,

       人家劳动了,就应当得到片酬。我们拭目以待吧!
拭目以待,静候佳音{:soso_e183:}
伟利爷,您好?关于”仲超爷们!如果想出名想发财,完全可以想别的路子。如果有人想给你个名啥的,最好慎重。“”本不想多说,但是我也是醉了!名利面前把握住分寸才是真爷们。“还有梦一爷的一番高见告诫,这是您二位出于对我关心的提醒,怕我晚节不保。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但我坦诚的告诉您,我对亚柯宗亲”仲子路就那些事,真的没啥可写的“这句话提出反对意见,对仲家喜讯,即筹划仲子电视剧表示赞同。完全沒有个人恩怨,更无个人利益驱动。我深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哲理,至于想出名,可没那个妄想。年轻时没有,更何况已是耳顺之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谢谢提醒,咱永远是真爷们!
本帖最后由 仲梦一(盱眙) 于 2014-11-20 14:30 编辑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8 13:14
伟利爷,您好?关于”仲超爷们!如果想出名想发财,完全可以想别的路子。如果有人想给你个名啥的,最好慎重 ...

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好事,只是每个人对“程序”上理解有别,有争论才有动力。最后衷心祈愿该剧早日投播面世,以膳万家姓。      
     再坠一次:电视剧拍摄首先要挂靠一个拥有电视剧拍摄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甲种证或乙种证),然后以他们的名义,到当地广播影视主管单位领一张拍摄申请表,将要拍摄的电视剧内容、主创人员名单、资金来源、制作单位和出品单位名称等相关内容填上,加盖制作单位和申请单位的公章后送回。当地广播影视主管部门将所有申请表汇总审查后,以半年一次的方式上报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如果总局审查没有意见,当地广播影视单位就向申请单位发放“拍摄许可证”,立项工作到此完成(电视剧的立项申请一年两次,过去一年的12月前报今年上半年的拍摄节目,今年的5月份以前报下半年的拍摄节目)。电视剧拍摄完成后,申请单位还要将该剧的全部带子和完成台本,送回当地广播影视主管单位审查,审查的内容和技术没有问题后,就由当地广播影视主管单位向申请单位发放带有当地编号的“发行许可证”,拿到发行许可证以后,一部电视剧的拍摄申报程序就完成。
      目前国内电视剧的发行方式有三种,自己发行,委托发行,一次性卖断版权。发行渠道有中央电视台、各省卫视台、地方电视台。如果播出权卖给了中央电视台,首播时至多还可以带上一个省级卫视台,另外的省级卫视台和地方城市台就不再收购;如果播出权卖给了各省卫视台,中央台和地方电视台就不再收购;如果播出权卖给了地方电视台,那中央台和各省卫视台就不再收购,总之三个渠道互相不通融。
{:soso_e100:}确属一件大喜事,歌颂先贤,弘扬仲子文化,需要宣传机器,值得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没有新闻传媒是宣传不了先祖事迹的。
仲延信 发表于 2014-11-20 18:08
确属一件大喜事,歌颂先贤,弘扬仲子文化,需要宣传机器,值得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真是太好了,希望早点拍出来让我们一起看,宣全我们老祖的光荣事迹,仲研会应该投资更好
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好事。
“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好事。”那么,我表示赞同,怎么就有想出名想发财和咨询律师之指点?怎么说”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其实,我何“罪"之有?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22 15:40
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好事。
“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好事。”那么,我表示赞同,怎么 ...

仲超宗亲:
“想发财”并非出于我口,解释权不归我所有;
咨询律师:是电视剧后期,一旦大功告成,恐就有人为“知识产权”而闹的疲惫不堪;
我的意思是“未雨绸缪”不是坏事;
如果再难理解,我也无可奈何了;

咨询律师:是电视剧后期……
我明白,电视剧与我无关。因为这段话与”想发财“距近,是我误解为”相互映“了,致歉。
对”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不理解。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22 18:21
咨询律师:是电视剧后期……
我明白,电视剧与我无关。因为这段话与”想发财“距近,是我误解为”相互映“ ...

对“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这句话,很好理解,就是一件事如果用“心”去理解,方能知道其中的含义,如果用“断章取义”的方式去理解,那就变为复杂了,讲的和听的都无益的了。
仲梦一(盱眙) 发表于 2014-11-22 16:51
仲超宗亲:
“想发财”并非出于我口,解释权不归我所有;
咨询律师:是电视剧后期,一旦大功告成,恐就 ...

借此回复仲超:
我觉得其实梦一兄并没说什么,是在提醒相关方面,注意提前完善相关法律程序,防止最后出问题。
伟利爷:仲超爷们!如果想出名,想发财,完全可以想别的路子。如果有人想给你个名啥的,最好慎重。
本不想多说,但是我也是醉了!名利面前把握住分寸才是真爷们。
梦一爷:追求名利人人皆之,只怕日后法律纷争云起。现在谈合作谈红利一帆风顺,只怕一旦大事告成,只谈著作权之云了。我还是劝劝参与者,多咨询法律界人士,看他们怎么说的,我是不忍心看到今天风风火火,辛辛苦苦。明天法庭相见的结局。我这不是泼冷水,而是未雨绸缪啊!

所以我才作了"是出自对我关心的提醒,怕我晚节不保"并表示感谢的回应。我只是对"仲家喜讯"表示赞同,并没参与,也没能力参与呀!对两位爷爷说的话,如果不作回应,族人们会误解我。但我不能失礼,活说的还算得体。所以对"能发自内心理解最好"这句话有点反感,认为梦一爷是说我不是发自内心的"理解"。
中国的汉字有着悠久的历史,词语内涵不一样。以前的文字、词语,或许与现在的意思不同。网站交流建议用现代文,尽量不去用古文。像我们年轻人品读起来,理解意思都有点费劲。
建议:既然大家能够来到自己家这个网站,就说明有缘分、是一家人,说的话最好直来直去、开门见山。
本帖最后由 仲梦一(盱眙) 于 2014-11-24 08:41 编辑

回仲超宗亲:梦一爷:追求名利人人皆之,只怕日后法律纷争云起。现在谈合作谈红利一帆风顺,只怕一旦大事告成,只谈著作权之云了。我还是劝劝参与者,多咨询法律界人士,看他们怎么说的,我是不忍心看到今天风风火火,辛辛苦苦。明天法庭相见的结局。我这不是泼冷水,而是未雨绸缪啊!!

本不想再说什么的,怎么我发现我越解释越得不到别人正面去理解。还是直接说了吧,请问仲超宗亲,我的这个回帖跟你有关系吗?是直接关系?还是间接关系?电视剧跟你有关系吗?不要把别人污水硬往自己头上浇,更不要去对号入座。因为在网上语言表达力不好,还望仲超宗亲包涵和谅解。
梦一爷:
伟利爷点了我的名,您没点,是我多想了,误解了。真是对不起,请原谅。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24 19:15
梦一爷:
伟利爷点了我的名,您没点,是我多想了,误解了。真是对不起,请原谅。

没关系的,都是一家人。今天事今天了,明天会更好。
仲超(仲浅) 发表于 2014-11-18 13:14
伟利爷,您好?关于”仲超爷们!如果想出名想发财,完全可以想别的路子。如果有人想给你个名啥的,最好慎重 ...

我到觉得你说话很理性,我心里祝福此剧火起来,但是、、、、、、、、、、
看开头那人真搞笑,人家做事在那指手画脚的,还这伟人那伟人的。为啥我们老祖就不能比他们的多!!!!
已到2016年,电视剧拍摄到啥情况了,能报道一下吗?
集数的确有些长,应该是戏说的成分大了。
能够以老祖宗子路为题材,拍成电视剧,作为仲氏晚辈当鼎力支持。但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以及与有影响力的剧组合作,既然拍了,那就拍一部有意义的,让全国人民家喻户晓的优秀剧作。
事情到了今天,拍成了吗?几年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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