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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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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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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兆仁(淮阴)
Lv.7
发表于
2012-7-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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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这笔巨额资金被地方政府的房管局收管。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由此看来,房屋维修基金到了房管局手里再想拿出来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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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文余(天长)
Lv.7
发表于
2012-7-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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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也有呀,我成功为本家宗亲办过一回,基本上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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