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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嫖客哪不是犯罪 高港的仲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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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晓华(上海) 发表于 2009-11-13 18: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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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嫖客哪不是犯罪 高港的仲某被判刑

作者:通讯员 袁亚琴  记者 周书卉   日期:2009-7-12 6:40:31    来源:泰州晚报

 

    高港区的仲某因殴打嫖客并抢其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家住高港的仲某,认识卖淫女朱某后,两人谈起恋爱。朱某向仲某承诺,以后不再卖淫。去年9月30日晚,仲某酒后去朱某的出租屋,发现朱某和一男子衣衫不整。仲某怒不可遏,痛扁男子一顿后,还觉不解恨,又抢走了男子的手机和11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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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共 7 个

仲统礼(洛阳) Lv.6 发表于 2009-11-14 12:19 | 查看全部

你好,晓华

此贴已看,像此类负面报道最好不要上传,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请多上传点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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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兆仁(淮阴) Lv.7 发表于 2009-11-14 13:10 | 查看全部

回复:(仲统礼(洛阳))你好,晓华

违法犯罪的事例也要看的,这样才能引起人们警惕,而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奋发向上的事更要多报导,得以激励人们发奋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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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伟国(阜新) Lv.4 发表于 2009-11-14 13:53 | 查看全部

希望

     感谢您老提供反面教材,感谢您老对自家网站的支持。

     连续看到关于族人的负面报道,心理不是滋味。家丑也可以外扬,以示警戒嘛!也是好事,但觉得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如果再接续着来个之四,之五,之六,请问大家该有何种感受?

     报道那些引人自豪,催人奋进的“好事”,我认为多多益善。

     建议负面报道就此打住!(仅供参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4 13:55: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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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崇明(南京) Lv.7 发表于 2009-11-14 16:58 | 查看全部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力。至于观点是否正确,我们都不做结论。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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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奕 Lv.3 发表于 2009-11-15 20:28 | 查看全部

河里无鱼市上看,不到医院看不到生病的,不到法院看不到打官司的……如果用“百度”等搜索引擎,百家姓里哪个姓的没有正面新闻?没有负面报道?“抖家丑”的同时也需要“扬正气”,耸耸肩笑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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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如洪(宝应) Lv.1 发表于 2010-2-16 08:32 | 查看全部
支持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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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正政 Lv.1 发表于 2010-2-25 13:52 | 查看全部

打就打一顿 拿人家钱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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