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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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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仲崇华(黑双)兄弟的委托,特转载一下发生在他家老母亲身上的事,看完请大家帮着讨个说法原文如下:

我母亲孙桂芹于2010年2月24日中午12;30分左右到邮局去开资,当日小雪,邮局屋里室内湿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与防护措施.脚垫下有积雪融化后的水渍,也没有清理,我母亲进门后即摔伤,经诊断为;右尺骨远端骨折,到现在也没有人来处理这件事情,请问[邮局部门]你们的良心在那里?希望有心人转载谢谢.

 (注:崇华弟的老父亲已于几年前过世,现于老母亲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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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共 5 个

仲维春(兴化) Lv.2 发表于 2010-3-9 16:20 | 查看全部
邮局未尽合理限度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奶奶骨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崇华叔应向邮局索赔,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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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崇明(南京) Lv.7 发表于 2010-3-9 17:23 | 查看全部

可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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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伟传(兴化) Lv.7 发表于 2010-3-9 18:57 | 查看全部
对崇华母亲的遭遇,深表同情.现在是法制社会,如邮局部门不处理,可以上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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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伟国(阜新) Lv.4 发表于 2010-3-10 11:08 | 查看全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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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奕 Lv.3 发表于 2010-3-29 11:12 | 查看全部
邮政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收集好证据及把握好诉讼技巧。有需要请桐玉叔QQ联系我,我可以说的详细点。只要能帮上忙,我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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