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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仲伟利 于 2012-6-24 18:05 编辑
岁月的长河大浪淘沙般地从人们的记忆中漂洗掉许多东西,但清明节祭祖扫墓的习俗却稳如磐石,仍牢牢地占据在城乡人们的心灵中。乡村祭扫的情景大抵是和城市相同的,不同的是,若非亲人近故,则似乎比城里多了几分轻松,少了几分沉重。这大概主要是因为祭奠对象有别之故:城里祭奠的多是近故的直系亲属。灵盒在捧,遗像栩然,自难免悲从中来。涕泪纵横者有之,嚎啕欲绝者有之,令人不忍卒睹。而乡村祭扫的坟茔,多是数辈同场。时间的推移已将人们心中的哀痛渐渐抚平,且荒冢枕山,衰草支离,所见唯此,无物勾思,一般是没有那种睹物思人、呼天抢地的情景的。
乡俗清明扫墓其实不在清明本日,而在前后数天。届时,同祖后裔,数家相约,携幼扶老,箪食壶浆,或骑车,或步行,率相到墓地祭扫。国家虽有禁令,许多乡民仍依旧俗,少不得黄钱灼灼,纸幡飘飘,乌蝶翻飞,香烟缭绕。成年默默怀悼,童稚尽兴跳闹,肃穆中带着几许轻松,使人依稀生疑:这哪里是祭奠先祖,分明是在踏青游山。
我国是一个重史志的文明古国。这种人文特点,也莫能例外地反映在家庭和家族历史的记载上,形成了许多谱牒。考古发掘的文化遗物表明,我国谱牒已经有了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商朝甲骨档案中,就有记载帝王世系、贵族家史的,堪称最早的谱牒。嗣后,由于铨官选士的需要,在周朝得到发展。魏晋南北朝和盛唐时期,除了借以选官之外,"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就是说,家谱已经比较普遍地流行于上层社会,而且其功用已超出了铨选的范畴。晚唐及其以后,随着官修谱牒的日渐衰微,私修谱牒之风兴起并经久不衰,谱牒渐渐从豪门贵族"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家庭和家族记载其繁衍发展史的原始记录,即谱牒档案。
与我国所有的文化遗存一样,谱牒档案在"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未能幸免地被作为"四旧"遭到灭顶之灾。许多传留十数世乃至更早的家谱被查抄稽没,不知去向,有的保存者慑于当时的政治压力,将其偷偷的付之一炬,化为灰烬,也有一些人冒着很大的风险,将其全部或部分保存了下来。
今天,家谱已经作为档案的一个种类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国家档案馆库,家谱的名誉已经得到应有的恢复。在这种大环境下,一些农村中,重修家谱之风又开始兴起。从记录历史的角度看,这自然是一件好事。但在修谱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正常现象。有的杀猪宰羊,仪式隆重非凡,且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有的余悸未消,慎而又慎,秘之不宣,深恐在引祸端;有的宗亲挟隙,各执一辞,记载不确,等等。这说明,尽管在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人们对家谱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如"文革"期间似的畏之如虎,但仍然有不少人,特别是比较偏远农村的农民群众对家谱的认识尚不十分明确,需要档案工作者更加以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的方针、政策,使人们真正认识到,谱牒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要保护和保持家谱的历史原貌,旧家谱不能随意更改,新家谱不能记载失真。在修谱过程中,不能将封建宗法和封建迷信的因素掺和进去。这样的家谱,才会对国家、社会和家族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这样的修谱行为,才能得到国家的容许和保护。
前人为我们留下许多可供研究的谱牒,我们也应当给后人留下类似的文化遗存,而且我们留下的,应当比前人更多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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