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贤仲子

关于“子路共之”的内容考释
  《論語·鄉黨篇第十》“子路共之”的記載,考釋如下。配圖出自《仲志》。
山梁雌雉.jpg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考異】
  《談經菀》引《講錄》:此文前後倒置。夫子見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去共之,雉三嗅而作,故歎曰:“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論衡·定賢篇》:大賢之涉世也,翔而後集,色斯而舉。
  《古史·孔子弟子傳》:山梁雌雉。子路拱之。孔子嘆之曰:時哉時哉。三嗅而作,以有好鬭而死,自取之也,而豈其時哉。然子路終不悟也。
  《義門讀書記》:““色斯”二句,《集解》中本不與下雌雉相屬,朱子亦據胡氏,謂雉之飛也決起,其止也下投,無翔集之狀。故雖與下通爲一節,《注》中仍謂二句上下必有闕文。其謂色舉翔集即雉,移“山梁雌雉”一句冠于首,則辭意尤明者,始於陳定宇也。
  黃式三《論語後案》:色,謂人物色之也。《韓詩外傳》二引經義如此。王伯申曰:“漢人多以色斯二字連讀。色斯者,狀鳥舉之疾也。”引《論衡·定賢篇》及漢碑文爲證。亦一義也。《注》云:“有闕文。”李安溪、姚秋農云:“弟子欲記夫子贊雉之言,而先記此以明時之義。經中記事如此者甚多,無闕文。”
  《文選·七發·注》引題“子曰”字,並引鄭《注》云:“孔子山行,見一雌雉食其粱粟。”似通“梁”爲“粱”。
  《韓李筆解》引文“曰”上有“子”字。
  《論語後錄》:依義當作“粱”。《三蒼》曰:“好粟曰粱。”字從米,不從木,與浮梁之梁異。
  《釋文》:“時哉”,一本作“時哉時哉”。
  《義疏》引虞氏《贊》曰:“山梁雌雉時哉。”以此解上義也,無重文。“共”作“供”。
  《後漢書·班固傳·注》、《太平御覽·羽族部》引《論語》:“山梁雌雉時哉。”皆無重文。
  《藝文類聚》、《太平御覽》述《論語》,作“子路拱之”。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共”作“供”。
  《五經文字》:《說文》“齅”字,經典相承作“嗅”,《論語》借“臭”字爲之。
  《玉篇》引《論語》:三齅而作。
  《論語集說》:“嗅”疑作“嘆”。
  《節孝語錄》、《書齋夜話》俱曰:“三嗅”當作“三嘆”。
  《釋雅》:或云“三噫”之訛。
  司馬光《類篇》“迮”字下引《論語》“三嗅而迮”。
  翟灝《論語考異》:《呂氏春秋·秋紀》云:“子路揜雉,得而復釋之。”似先秦人以解此“共”爲“拱執”之義。《集注》所云《石經》,《蜀石經》也。晁氏有《石經考異》,此引其說:“劉氏云‘見《爾雅》’者,須屬文鳥曰狊是也。狊古闃反,從目,不從自,與臭字形聲俱別。舊本嗅或無口,《五經文字》言之,故其形得與戛臭相似。荀卿《禮論》言祭祀處有‘三臭不食’之文,恐此三嗅亦謂以雉共祭。特殘脫之餘,難以鑿說之耳。”
  【考證】
  《四書稗疏》:古無“嗅”字,許救切者從鼻,從臭。鼻吸氣也,施於雌雉之作固必不可。按此“三嗅”當作“狊”,音古闃切。狊從目,從犬。犬之瞻視,頭伏而左右顧,鳥之驚視也亦然,故郭璞謂“張兩翅狊狊然”,謂左右屢顧而張翅欲飛也。若謂張翅爲狊,則鳥之將飛,一張翅而即翀舉,奚待三哉?
  《論語補疏》:《荀子·禮論》云:“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嘗也,三狊之不食也,一也。”何《注》本此。
  劉寶楠《論語正義》:“共”,本又作“供”,皇本作“供”。《藝文類聚·鳥部上》、《太平御覽·羽族部》並引作“拱”。案作“拱”是也。《呂氏春秋·審己篇》:“故子路揜雉而復釋之。”高誘《注》:“所得者小,不予夭物,故復釋之。”揜即是拱。《爾雅·釋詁》:“拱,執也。”意者雉正倦飛,子路揜而執之,此亦隨意之樂趣,而旋即釋之,於是雌雉駭然驚顧,遂振迅而起也。《集注》云:“劉聘君曰:‘嗅當作狊,古闃反,張兩翅也。見《爾雅。》’”考《爾雅·釋獸》云:“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並動走之名。狊字從目,從犬。《說文》訓犬視,亦驚顧之意。其字與“臭”相似,故相沿譌爲臭。《唐石經》“臭”字左旁加口作“嗅”,則後人所改。《五經文字》此字尚作“臭”也。然《玉篇》已引作“齅”。“齅”即“嗅”正字。《集注》引《石經》又作“戛”。錢氏大昕《養新錄》以爲孟蜀刻字經三寫,不能無誤,其信然矣。
  【集解】
  馬曰:“見顏色不善則去之。”周曰:“回翔審觀而後下止也。”何曰:“言山梁雌雉得其時,而人不得其時,故歎之。子路以其時物,故共具之。非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作。作,起也。”
  【唐以前古注】
  《釋文》引鄭《注》:孔子山行,見一雉食梁粟也。
  皇《疏》:謂孔子在處觀人顏色而舉動也。謂孔子所至之處也,必迴翔審觀之後乃下集也。此記者記孔子因所見而有歎也。梁者,以木架水上,可踐渡水之處也。孔子從山梁間過,見山梁間有此雌雉也。時哉者,言雉逍遙得時所也。所以有歎者,言人遭亂世,翔集不得其所,是失時矣。而不如山梁間之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是得其時,故歎之也。獨云雌者,因所見而言也。
  又引繆協云:自“親指”以上,鄉黨拘拘之禮,應事適用之跡詳矣。有其禮而無其時,蓋天運之極也。將有遠感高興,故色斯舉矣。
  又引顧歡云:夫栖遲一丘,雉之道適也。不以剛武傷性,雌之德也。故於翔集之下,繼以斯歎,而仲由之獻偶與歎不諧。若即饗之,則事與情反;若棄而弗御,則似由也有失。故三嗅而起,則心事雙合。
  又引虞氏云: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此以人事喻於雉也。雉之爲物,精儆難狎,譬人在亂世,去危就安,當如雉也。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以此解上義也。時者,是也。供,猶設也。言子路見雉在山梁,因設食物以張之。雉性明儆,知其非常,三嗅而作,不食其供也。正言雌者,記子路所見也。
  《筆解》:韓曰:“以爲食具,非其旨。吾謂嗅當作鳴鳴之鳴,雉之聲也。”李曰:“子路拱之,雉嗅而起,記者終其事爾。俗儒妄加異義,不可不辯也。”
  【集注】
  言鳥見人之顏色不善則飛去,回翔審視而後下止。人之見幾而作,審擇所處,亦當如此。然此上下必有闕文。邢氏曰:“梁,橋也。時哉,言雉之飲啄得其時。子路不達,以其時時物而共具之。孔子不食,三嗅其氣而起。”晁氏曰:“《石經》‘嗅’作‘戛’,謂雉鳴也。劉聘君曰:嗅古作狊,古闃反,張兩翅也。見《爾雅》。”愚按如後兩說,則“共”字當爲拱執之義。然此必有闕文,不可彊爲之說。姑記所聞,以似知者。
  【別解一】
  《四書辨證》:《論語集說》謂“嗅”當作“歎”,《節孝語錄》、《書齋夜話》俱曰“三嗅”作“三嘆”,《釋雅》或云“三嗅”是“三噫”之訛,皆主夫子言也。今考《楊子·五百篇》有“孔子雉噫”之句。楊升菴《丹鉛錄》申其說曰:“《楊子》論孔子因女樂去魯不聽政,諫不用,雉噫。注云:雉噫,猶歌歎之聲。梁鴻《五噫》之類也。《衝波傳》云:‘孔子相魯,齊人婦女樂沮之,孔子乃行。覩雉之飛,歎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色斯舉矣,翔而後集。”因爲雉噫之歌曰:“彼婦之口,可以出奏。彼婦之謁,可以死北。優哉游哉,卿以卒歲。”’《楊子》所云雉噫者指此。唐人《學宮碑》云:‘聆鳳衰於南楚,歌雉噫於東魯。’亦用《楊子》之語也。或云‘三嗅’爲‘三噫’,蓋因‘雉噫’二字意之耳。又以梁鴻有《五噫》,此文想是三噫。三嘆與三噫義同,大約以子路不達夫子之意而共之,子故三嘆息而起。”
  【別解二】
  《菣厓考古錄》:子路從而執之,雌雉方食,遂三嗅其梁粟而作。
  【別解三】
  《論語竢質》:子路以夫子歎雉之得時,肅然改容,竦手上収。雌雉注之,疑將篡己,遂三振翅而起。
  按:以上諸說均勝舊注。“共”與“拱”同。《經學巵言》、《論語後錄》、《菣厓考古錄》並據《呂氏春秋·季春紀》“子路揜雉而復釋之”,謂爲執取。然以爲執之,不如《竢質》但云“竦手上収”,尤合上文“色斯舉矣”意也。《說文·口部》無“嗅”字。《鼻部》有“齅”字,云:“以鼻就臭也。從鼻,從臭,臭亦聲。”疑“嗅”爲“齅”之訛,故《玉篇》引《論語》作“齅”也。《荀子·榮辱篇》云:“三臭不食也”,楊《注》:“臭,謂歆其氣。”則又省作“臭”。《爾雅》云:“鳥曰狊”,郭《注》:“張兩翅。”《湛園札記》、《論語竢質》、《論語後錄》據此並云“嗅”當作“狊”。三說中當以江氏《竢質》說最長。
  【餘論】
  《論語述何》:《孟子》曰:“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聖之時者也。”《鄉黨篇》記夫子言行皆中乎禮,而歸之時,中禮以時爲大也。
  《讀四書大全說》:《爾雅》言“鵲鵙醜其飛翪”謂竦翅上下,一收一張也。“鳶鳥醜其飛翔”,謂運翅悔翔也。“鷹隼醜其飛翬”,謂布翅翬翬然疾也。今觀雉之飛,但忽然竦翅,一直衝過隴間,便落草中,差可謂翪,而何嘗有所謂運翅逥翔而後集者哉?雌雉之在山梁,夫子、子路交至乎其側而猶不去,則又豈“色斯舉矣”之謂?新安云:“色舉翔集即謂雉也。”亦不審之甚矣。時哉云者,非贊雉也,以警雉也。鳥之知時者,色斯舉矣,翔而後集。今兩人至乎其前,而猶立乎山梁,時已迫矣,過此責成禽矣。故稱雉爲耿介之禽,守死不移,知常而不知變,故夫子以翔鳥之義警之,徒然介立而不知幾,難乎免矣。人之拱己,而始三嗅以作,何其鈍也。然此亦聖人觀物之一意而已,非謂色舉翔集便可與聖人之時中同一作用。西山以孔子去魯衛、伯夷就養文王比之,則大悖矣。
  《經正錄》:此章朱子闕疑,不彊爲說。後儒以時字解之。孫夏峰曰:“夫子聖之時,故記者以此終焉。時止則止也,山梁雌雉見非鳳儀之時。”船山又云:“考《荀子·禮論》曰‘三臭之不食也’,《史記》引作‘三侑’,則侑、臭古字蓋通。夫子歎鳥之舉止得時,隱以譬君子之去留知幾。蓋夫子周流列國,託於君及士大夫,有所爲而言。子路聞言即悟,促爲夫子供張作食。夫子喜子路之解己意,爲之三侑成禮,不待飽而與子路同去。記者以此明夫子之可速則速,而子路得與之也。”亦一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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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仔细阅读了一遍。
  《论语译注》的作者杨伯峻先生(1909-1992)说:这段文字很费解,自古以来就没有满意的解释,很多人疑它有脱误。
  本章争议最大之处,是对“子路共之,三嗅而作”的理解。一种是说子路把野鸡杀了炖了,献给孔子吃,孔子不忍心,闻了三下,便站起来走了。一种是说子路向野鸡拱手,野鸡振振翅膀飞去了。
  上述第一条观点,“子路共之”的主语显然是子路,而又把“三嗅而作”的主语定为孔子。窃以为从语法上难以说通(除非在“三嗅”后面加上“之”)。如果认为“三嗅而作”的主语是野鸡,那么应依《尔雅》之说,“嗅”当作“狊”,意为张翅。
  《论语新解》的作者钱穆先生(1885-1990)的译文是:
  只见人们有少许颜色不善,便一举身飞了。在空中回翔再四,瞻视详审,才再飞下安集。先生说:“不见山梁上那雌雉吗!它也懂得事宜呀!懂得事宜呀!”子路听了,起敬拱手,那雌雉转睛三惊视,张翅飞去了。
  窃以为,杨伯峻先生的译文非常精准:
  〔孔子在山谷中行走,看见几只野鸡。〕孔子的脸色一动,野鸡便飞向天空,盘旋一阵,又都停在一处。孔子道:“这些山梁上的雌雉,得其时呀!得其时呀!”子路向他们拱拱手,它们又振一振翅膀飞去了。
  PS:还有一种有新意的观点,当代学人陈嘉许先生(1979年生)认为:鸟类通常都有个标准动作,就是好奇的时候,把头偏几下点几下,表示想知道眼前这到底什么情况。这种动作就像是在嗅东西,子路模仿它们的动作,也探头嗅了几下(很可爱的动作),然后跟老师继续走路,此即“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学习、研究与阐释古代典籍,要充分利用音韵、训诂、考辨等知识,不能凭自己的主观倾向、心血来潮进行“标新立异”。
繁体字文言文学问浅的看不懂,
一句话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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