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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件事已过去许久,就像有人说的“尘埃落定”,本不应再度提起。但近来有些人似乎唯恐仲氏家族团结安定,屡次翻出历史旧账,意图破坏当前局面,甚至否定全国统谱的成果。因为身体和家庭原因,我上网看帖的时间已经大大减少了,看到大家最近的发言,觉得仍有必要谈一谈自己的浅见。
一、大宗
大宗、小宗,是宗法制度和阶级社会的产物。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此时代背景下,重提大宗、小宗之别,显然不合时宜。
还有人拿南宗、北宗的真伪和贡献说事,逞一时口舌之快,制造宗派对立。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两宋之交,济宁仲氏家族宗分南北,是金兵南侵造成的家族离散。南宗共社稷,北宗奉蒸尝,本无高下优劣之分。南宗就是弃祖庙?北宗就是当汉奸?这样的帽子不能乱扣。南宗的先祖虽然背井离乡,但这是为了追随汉族朝廷;北宗的先祖虽然臣服异族,但也没有卖国求荣。
以清朝的翰林院五经博士为代表的前辈们,在艰难困苦的岁月、战乱频仍的年代,为谱志的续修作出了重要贡献,任何人都应该对此怀有肯定、感恩之心,不应以今非古,抹煞前人的功绩。无论哪一支派受此职衔,相信也都会尽力履行文化使命。但是,不能因为其他支派的人因为没有这个政治优势和文化资源而无法组织大规模的续谱修志,就予以蔑视甚至否定。
最近又有人把“大宗”这个词从垃圾堆拣出来,希望奉为家族的领袖。我认为这不但不合时宜,而且显得幼稚而荒诞。称之为逆历史潮流、搞封建复辟、做春秋大梦,一点也不为过。
二、修谱
国家修史、地方修志,是政府行为。而编纂家谱是民间的自发活动,也是民事行为,法律对此没有特别规定。任何家族成员,只要有能力、有意愿,都可以发起并组织编纂家谱的工作,只要不传播非法内容,无需任何人的“授权”。况且,授权给别人的前提,是自己拥有法定权力,而修谱作为民事行为,本质上并不存在这样的权力源头。
如果同时存在多个修谱团队,我认为不必大惊小怪。能合,固然最好,可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能合,也不必勉强,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评价修谱成果的标准,是内容与质量,是否符合章法,是否与时俱进,而不是所谓的“程序正义”。读者、后来人,两相比较,自然会作出客观的评价。当然,任何人、任何事、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发现了瑕疵可以指出,但不能轻率地全盘否定。
无论是清朝的翰林院五经博士发起修谱,还是现代的仲子历史文化研究会发起修谱,都是历史主动与文化自觉,并没有触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反观有些目光短浅、有垄断思想的人,则强迫别人站队——加入他纂修的家谱,就不能加入其他人纂修的家谱。
编纂家谱,是接力传承、集体协作的事业,绝非某一家庭、小群体或组织的特权。仲子历史文化研究会固然没有资格垄断修谱,其他人和组织同样也没有资格垄断修谱。我们应该超越狭隘的地域与支派观念,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各尽所能,共同对《仲子世家谱》进行常态化续修,不断地充实与完善,为各地的修谱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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